2024-11-20
買屋觀念

預售屋退戶違約金一定要賠15%?明哲保身六大招快記下來!

閱讀重點

跟建商購買房如果反悔退戶,消費者動輒被沒收成交總價15%的違約金。大家都覺得,15%違約金是天經地義,但實際上真的是這樣嗎?本次就一起來看看!

買房子反悔退戶,違約金一定會收到15%嗎?

 

實務上,消費者跟建商買房子簽訂的買賣契約,通常約定買方退戶須賠償房地總價15%;舉例來說,如果買一間2000萬的房子,但之後退戶,建商會向消費者沒收15%、也就是300萬的違約金

但大家習以為常的事,可能是個誤會。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買方違約,賣方得沒收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房地總價款的百分之十五

 

這項規定有二個重點可以留意:

1. 定型化契約用的是「得」字,不是「應」字,代表建商不一定要收違約金。

2.如果建商要收違約金,收取上限不能超過總價15%,而不是15%要收好、收滿。

 

如果建商非得收15%怎麼辦?別急,我們來傳授六大招式,讓你練就買房神功!

 

 

前三招:已繳15%違約金的「補救措施」

 

第一招:向消保官申訴

現在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流程很便利,以台北市為例,先到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點選「消費爭議申訴/我要申訴」,並於線上申請表單填寫完整資訊後,接下來就等消保官找兩造前來調解。

 

  • 消費者是什麼角色?

 

消保官的全名是「消費者保護官」,他們的職責是保護消費者權益,如果消費者能夠搜集對建商不利的事證,消保官會酌請建商降低違約金比例。雖然消保官會站在消費者立場,為較弱勢的消費者說話,但這一招的缺點是「消保官做出的調解結果不具強制力」,建商不一定要遵守,最終可能調了個寂寞。

 

第二招:上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消費者可以向各區、鄉鎮,或者「簡易法庭」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委員會往往希望雙方各退一步,因此會勸建商少收點違約金,消費者就能達到目的。請調解委員會協助的優點有三省:省時、省力省錢,同時也十分方便,可以就近在居住地調解委員會尋求幫助。如果調解成立,便會送到法院審核,法院核定後,調解就具備強制力,消費者、建商雙方都必須遵從調解結果。然而天下沒有十全十美的武功,請調解委員會協助的缺點是建商不一定會出席(雖然不出席會被罰款3,000元,但實務上很少裁罰,即使裁罰,威脅力也不大)。如果想要請建商強制出席,就要參照第三招了!

 

第三招:法院訴訟打官司

 

與建商進行法律攻防戰,首先要找個專業、經驗豐富的專業律師,而且要儘量蒐集對建商不利的證據,例如「廣告不實」「違建」「不平等契約」「建築品質不良」「建材規格不符」等等,並說明自己為何不得不退戶、合情合理的原因。我們觀察歷來新建案違約金相關訴訟,法官大人往往會依「雙方須承擔的責任比例」,來決定消費者須付多少%違約金。多數判決結果顯示,建商可沒收的違約金比例多在10%以下,其中又以7~10%較常見。

 

  • 花錢打官司省下的違約金,划算嗎?

 

舉例來說,王小明買一間3,000萬元的房子並退戶,建商原本沒收15%、即450萬元違約金。但王小明提出訴訟後,法官判建商只能沒收9%違約金,王小明應付的違約金額降至270萬元,省下180萬元,扣掉律師費後仍划算。

雖然打訴訟戰大多數對消費者有利,但官司時間冗長費時費力、又費錢,而且仍然有敗訴的風險喔!如果要走這一條路,消費者要自行評估有沒有心力處理外,也要精算律師費支出省下來的違約金相抵後划不划算。

 

退戶違約金 訴訟計算

 

後三招:未繳15%違約金的預防措施

 

第四招:法規護體

 

《 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違約金以買方已繳納的價款為限,賣方不得要求買方補繳

 

舉例來說,王小明買一間3,000萬的房子,已經先繳納房地總價10%、約300萬的首付款,但因故退戶不買,而建商聲稱買賣契約載明,王小明違約需賠付15%、450萬元,因此要求王小明再補繳150萬元。

此時,王小明可引述《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定,主張建商最多只能沒收已經繳納的300萬元,不可以要求補足到15%。

 

如果建商堅持王小明要繳足450萬怎麼辦?那就使出武林絕學——向建案所在的縣市政府地政局、或者行政院消保會等主管機關檢舉,主管機關會要求建商改善,若不改善會遭到裁罰、持續不改善得連續裁罰。

過去以來,因這項違規被消保處盯上的建商都乖乖的改善。所以,消費者應付的違約金大多都有機會減少。

 

第五招:購買低首付建案

 

市場上低首付的預售屋建案,首付款比例多為成交總價的5%、6%,而且通常搭配「工程零付款」。換言之,到了交屋之前,王小明只需要付總價的5%到6%,而在解除契約時根據上一招提到的,只會繳回已付款的金額。但要提醒消費者,儘量在存夠頭期款後再去買低首付案,到了交屋時才不會籌不到錢而違約喔。

 

第六招:解約同時協商詢問新買家簽約

 

請切記,現在法律已規定預售屋不得轉讓然而在實務上消費者因故或反悔想退戶,若有機會與建商協商,同時有其他買家願意接手購買簽約,或許有機會降低沉重違約金的支付。不過,有件事情要注意,建商和新買主簽訂的總價若高於原本出售給王小明的價格,有些建商會要求王小明吸收額外增加的營業稅。但與龐大違約金相比,營業稅的負擔應該不會太重。

 

 

結論

 

買房是人生大事,違約金更是很大一條代誌!如果不想要遇上買房反悔而有後續一連串的繁複退戶違約流程,在看房時就要多加留意細節與預算是否符合自身的需求。如果不幸走向退戶,想要降低違約金比例、少付點冤枉錢,必須擅用房地產知識、法律工具、或是政府機關協助。希望以上六招可以幫助消費者明哲保身喔!